石家庄离婚律师网

ooo520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子女抚养 > 正文

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?

2010-08-25 16:21:43 来源:


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?

 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《婚姻法》中才出现的,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?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:

    一、重婚的,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;
    二、未到法定婚龄的;
    三、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,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
    四、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
|  相关阅读
大家都在看

石家庄离婚律师咨询电话:138331

石家庄离婚律师专业代理各种离婚案件,对如何抚养子女、财产分割、感情破裂、重婚、同居、过错赔偿等离婚专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